问题编号:[141282]
问题标题:客戶提供的不作價設備在兩家代工廠商間免稅結轉
问题内容:海關同志您好﹗我司是一家外資企業﹐現因業務關系﹐需要從廣東B公司結轉一批設備。B公司的設備是由境外A客戶公司無償提供的不作價設備。現客戶A公司請我司為其代工產品﹐請問我司能否和B公司以不作價的形式免稅結轉此部份設備?是否附合海關總署文件"署加發(2009)5"文件的同一投資主體法人間的免稅結轉? 期盼您的回復﹐謝謝。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您公司和B公司如属同一投资主体,则可以办理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如不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则不能办理结转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其他的疑问或建议,请您拨打:82768110转相应科室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