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842]
问题标题:进口货物使用保证函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您好! 我公司之前从天津新港海关进口了一些货物,因为货物是属于“重大技术装备的免税”现在当地海关还需要等海关总署下达文件以后才能出具免税表。因为现在我公司支付的保证金金额比较高,企业资金压力很大,所以想请教贵关, 1. 我公司如果委托银行出具“银行保证函”是否可以用保证函代替保证金方式操作进口? 2. 用“银行保证函”是否可以直接去贵关退还我们之前业务支付过的保证金? 3. 贵关对于出具“银行保证函”的银行是否有特殊要求或指定哪家银行? 4. 如果上述保证函可以的话,需要多久能退下来我们之前支付过的保证金?还请能尽快答复为盼!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依您所述,现答复如下: 1、保证函与保证金都适合海关的担保业务,使用银行保证函还是使用保证金,应由企业自行选择决定; 2、原先以保证金形式担保的业务,须在企业进行续保业务操作时由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后,方可向现场海关申请退保证金,具体业务应由业务现场决定; 3、对减免税货物需要担保的业务可采取天津海关推出的银行税款总担保的形式进行,保函有具体格式,银行也需获得资质的银行办理; 4、保证金需要多久才能退,请与业务现场联系解决。 如在天津口岸办理通关手续,请您联系天津海关关税处咨询办理手续,办公电话022-65206615。海运实际办理手续的业务现场为新港海关接单处进口二科,办公电话022-65307051,65307022。 以实际办理手续时的主管海关答复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