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2782]
问题标题:外国航空公司代表处备案
问题内容:需要进口航材存机场保税仓库备用如飞机轮胎,据说须先备案取得编码。请问,备案所需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外国航空公司北京代表处办理海关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1、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从北京海关网站下载的“常驻机构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填写;3、常驻机构报关印章式样;4、常驻机构负责人签字式样、身份证件正本和复印件;5、常驻机构中常驻人员名册、含常驻人员姓名、性别、国籍、有效进出境证件号码、长期居留证件号码、到任时间、任期、职务及在中国境内的住址等内容及常驻人员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海关审核无误后,需进行系统录入,完成后由海关制发《常驻机构备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