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3690]
问题标题: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准备从韩国进口编码为19023030的商品。现在我们了解到此产品可以享受亚太贸易协定关税,但需提供我国海关认可的原产地证书。请问这个原产地证书需要由韩国的哪个机构出据的才有效?另外我司还需要提供什么其它文件吗?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亚太格式证书应由签约方政府指定机构出具,并在受惠国备案生效。具体授权机构请询韩方商务部门。适用亚太税率,主要是三个条件:1、规范申报;2、有效证书;3、符合“直接运输”规定。详情请查询《亚太协定原产地管理办法》(署令第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