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611]
问题标题:矿物样品出境试验
问题内容:我单位是一家科研设计单位,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开采、选矿等设计工作,现在有一批矿样(含锌、铜元素)想送到德国进行某型号浮选机的小型试验,样品约100KG 因从未办理过此项业务,不知象我单位的这个矿样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望予以解答。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3号》之规定:一、进出口货样系指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进出口广告品系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 二、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三、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进出口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四、进出口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其他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一律照章征税。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需确定是否在海关注册登记,若无可找有资质的公司代理出口手续,另外还必须确定你公司的矿样是否受管制,若是还需办理相关许可证件的,应先申领相关许可证件,再办理海关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