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6672]
问题标题:公司名称修改
问题内容:官员,您好!我们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想修改公司的英文名称,中文名称不变,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联系哪个科室?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进出口收发货人名称更改的,应提交以下单证到原注册地海关的企业管理科办理注册变更登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进出口企业代码递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5)企业章程复印件(限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投资者信息的递交);(6)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限变更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信息的递交);(7)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限变更银行帐号信息的递交);(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限变更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递交); (9)《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变更事项应在备注栏注明); (10)《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限变更法人代表(负责人)信息的递交);(11)《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登记手册》(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