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9060]
问题标题:分册申请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南头海关可以办理分册申请业务吗,有没有要求具备何种资格才能办理呀,感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在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总册)基础上,因企业报关需要,由企业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批准,将总册的部分内容重新登记备案,由海关核发该部分那容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分册)。分册含基本情况表、进口料件情况或出口成品情况(或两者兼有),分册备案进出口数量不要求“进出口平衡”。请备齐以下资料:1、已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加工贸易分册申请表》;2、已预录入的《加工贸易分册呈报表》(分册变更无需提供);3、已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分册审批表》;4、海关核发的总册、已填写基本情况的空白分册;5、加盖印章的企业报告。6、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