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959]
问题标题:进口科研仪器的免税办理手续
问题内容: 我们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进口一件科研用仪器,价格给50万左右,请问,可以申请免税吗?请问办理免税的程序和要求?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ridabio: 您好!根据《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进口科学研究用品可以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持凭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科技部认定该单位为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文件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资格备案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持凭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同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该单位为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文件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资格备案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厅局级科学研究机构还需持凭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根据《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4号)第二条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可以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开发机构持凭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核定文件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资格备案手续。若你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可持凭齐全有效资料向单位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资格备案手续后,办理有关有关科研设备的征免税审批手续。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