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536]
问题标题:禁止加工贸易出口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你好,我公司是外资公司,请问我公司能否在国内采购部分材料生成成品,再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出口?2加工贸易禁止出口的商品应该怎样理解?3有些禁止加工贸易出口的商品有规定如果是全部用进口料件加工生成的,是可以用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这又怎样理解?4如属加工贸易禁止出口的商品,能否采购国内材料来生产成品,再以进料加工的贸易出口?5如不能够,应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出口?请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可以;2. 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出口商品目录的,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但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出,或进入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加工生产的商品,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出口商品管理。前述商品未经实质性加工不得直接出境;3.100%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生产的成品,可以使用加工贸易方式出口;4.不可以;5.可以采用除加工贸易方式以外的其他海关允许的方式出口,具体手续请咨询口岸海关通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