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707]
问题标题: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备案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您好!我司是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上海代理,该公司在外省设有不少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现异地分公司需要进口减免税设备用于生产扩建,根据海关总署179号规定,“投资项目由投资项目单位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具体实施的,在获得投资项目单位的授权并经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审核同意后,该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我的理解是:有法人单位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向海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那是否可以在《减免税证明》上显示出非法人单位的名称,否则如果海关出具的《增值税缴款书》上没有非法人机构的名字,在当地就无法办理增值税退税手续。盼复!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那就看确认书是如何开具的,减免税的实际操作还是看所有的批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