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0936]
问题标题:苏州工业区企业以租赁贸易1523进口模具
问题内容:我们是苏州工业区外商投资企业,AA类企业。欲租赁进口模具,租赁期在一以上。我们发现:监管方式代码为“1523”。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按租金进行征税,且“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 请问:海关对租金有无底线规定,该模具价格10万,使用10年,我们与模具出租方协商租金费为1万(一年的折旧价值),海关是否可接受?另外,海关在哪种情况下需要收取保证金?全额保证金吗?可否用银行保函代替。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请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3章了解租赁货物完税价格的认定。按照租赁货物方式进口货物一般都需要缴纳保证金进口。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