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5646]
问题标题:关于备案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您好,我公司(安徽开聪无障碍科技有限公司)现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我公司已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外经贸局窗口办理了等级,纸质文件也已核实,现在他们出具了备案登记之后的注意事项,其中要到贵单位进行备案登记,但我公司拨打你们的业务电话没人接,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在贵单位备案,请告知,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合肥海关
答: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外经贸部门备案后30日内需来海关进行注册。经审核无误后,由海关制发《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11号合肥海关二楼大厅 电话:5321116-6212 企业申请注册时需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一套存档)(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二)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内资)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三)国税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五)银行开户证明; (六)《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七)企业合同(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或企业章程(非企业法人免提交);(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九)企业经营场所证明(土地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其中第(六)项中的表格,可登陆合肥海关门户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写。 ——向海关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册时需携带企业公章、法人印章、报关专用章(企业自刻,规格为50*36mm,椭圆形,章面字样为“**企业报关专用章”,其余不限) 海关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11号合肥海关二楼大厅 电话:5321116-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