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6188]
问题标题:保税业务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的,很高兴参加你们昨天的海关法规培训。现就保税业务问题向你们咨询,我公司是保税仓库,现在有个外商跟我们签订租赁合同,经营保税业务,但不知道他们是否保税业务经营资格,或者若他们要找代理来帮他们做保税业务的话,需要怎样的资质才具有经营保守业务的资格呢?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一、原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保税仓库已于2009年4月注销,贵公司如需开展保税仓储业务应重新向海关提交保税仓库设立申请。二、保税仓库经营企业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4.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5.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6.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7.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保税仓库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2.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3.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4.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5.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6.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7.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 8.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9.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