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8694]
问题标题:设备交付后发生的设计费
问题内容:我司有一批设备已经全部进口到境内,在设备调试过程中,外方对设备的设计进行了优化,这些设计优化工作大部分是发生在境外,产生了不菲的设计费。即使不考虑交货后发生的设计费,对比国内类似的产品,该进口设备的报关金额已经很高。我有以下两个问题: 1、海关是否有明确的关于设计费一定要含到报关金额里面的规定? 2、像上述情况,设备交付之后发生的设计费,是否应该补充申报为报关金额?如果是,是否有法规的依据?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五条 “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设备进口后在国内安装调试发生的费用是不用计入完税价格的。但是提问中对“外方对设备的设计进行了优化”的描述比较含糊,没有具体叙述优化是针对软件还是硬件,这些设计和费用是否包含在原进口合同当中,是否属于软件升级,软件如何进口等等,还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建议致电0755-84398737进一步说明情况,我们将热情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