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进口设备是否免关税[112984]
问题编号:[112984]
问题标题:进口设备是否免关税
问题内容:我司为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于2001年12月获得<<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主要生产出口铝合金轮圈(商品编码:87087090),现因公司增加生产线,需大批量从台湾进口生产设备。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按照或者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列项目和企业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但继续免征关税: (一)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据以上的规定,请问我司是否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是否应免设备进口关税?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1、你司进口生产线应按照国家外资鼓励项目的方式办理。 2、关税能否减免,要看具体进口的商品。在外资不予免税清单和重大装备不予免税清单以外的商品,可以考虑关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