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助熔剂成分的定义[111934]
青岛海关: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助熔剂成分的定义[111934]
问题编号:[111934]
问题标题: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助熔剂成分的定义
问题内容: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商品描述为“商品“铬添加剂”由80%铬粉(铬元素99%)与20%的助熔剂(成分:氟铝酸钾、氟硅酸钾、氟钛酸钾、铝粉)混合搅拌均匀,每1千克为一单位,通过压力机压制成的直径68毫米,高120毫米的圆柱体。用于铝合金冶炼过程中调整铝合金中金属铬的含量,减少铝液的损耗和能源消耗。”其中对助熔剂的成分的解释我不太理解。所说的“成分:氟铝酸钾、氟硅酸钾、氟钛酸钾、铝粉”指的是四种成分必须齐全还是只要其中一种就可以?具体地说,如果我的商品为“由80%铬粉(铬元素99%)与20%的助熔剂(成分为铝粉)混合搅拌均匀,每1千克为一单位,通过压力机压制成的直径68毫米,高120毫米的圆柱体。用于铝合金冶炼过程中调整铝合金中金属铬的含量,减少铝液的损耗和能源消耗。”它满不满足Z2007-0015归类决定的要求?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Z2007-0015归类决定中的“助熔剂”是指氟铝酸钾、氟硅酸钾、氟钛酸钾、铝粉的混合物,也就是说该归类决定所述的“铬添加剂”是由铬粉、氟铝酸钾、氟硅酸钾、氟钛酸钾、铝粉五种成分混合而成,其中铬粉占80%。你司咨询的商品仅含有铬粉与铝粉,与Z2007-0015归类决定所述的商品是不一致的,但可以参考此归类决定的归类原则归入3824.9099。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