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厦门海关:关于放弃保税残次品的处理

厦门海关:关于放弃保税残次品的处理

问题编号:[107458]

问题标题:关于放弃保税残次品的处理

问题内容:加贸处老师好!海关总署的56号公告于8月31日公布的关于"边角料..."的处理办法.目前,企业按8月31日之前的方式向主管海关提出放弃的残次品的申请,而主管海关已不受理,原因是该公告的第一条:申请企业需提供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证明.我司与厦门物价局认证中心联系,他们说没有接到海关或经贸局等部门的委托,目前无法受理这种外资企业的认证业务.再者,主管海关又说:超过核销周期的放弃物品也只能的办理征税事项.我们认为:我们公司的残次品确属无法再回收利用根本无价值,如果因此之后长期需要补税,那对企业来说是很亏的. 所以,请问:1.我们要怎样处理?2.总署56号公告是8月31日发布的,这之前的残次品是否可以按照原来的方式办理? 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按照总署56号公告,放弃货物必须提供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证明,如果不具备价值证明,海关将不予接受放弃。具体价格评估机构可查询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网站,或咨询福建省价格认证中心,省级的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也即将公布在厦门海关网站上。


上一篇:广州海关:进口二手CTP系统需要什么手续以及关税多少

下一篇:厦门海关:出口海鲜问题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