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加工貿易料件放棄
问题编号:[107695]
问题标题:加工貿易料件放棄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是一家進料加工企業,我司手冊有一部分化料已過期,現在准備放棄,但是根據貴關8月31日公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6号(关于加工贸易放弃货物有关问题),要求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拟放弃的加工贸易货物的价值证明。請問一下,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指哪個部門呢?我們是屬于廣州海關的,期待您的回復,謝謝!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keerwuyou: 您好,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指物价局。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