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申请作为进口主单收货人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一家拥有一级货运代理资格的全球性国际货代企业,2008年已经申请作为航空公司主单发货人.现准备申请作为主单的收货人,自己从事进口分拨业务,请问我司需要如何办理并需提供哪些资料?盼予指教.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答:您好!如需办理进出口业务,请到海关注册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3)《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5)国税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企业章程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9)《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10)《报关单位申请刻制报关专用章及备案联系单》;
(11)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详情请查阅本网站的“企业管理之窗”中的“报关单位办理注册登记事务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