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进口高新设备办理减免税备案事宜
问题编号:[108257]
问题标题:进口高新设备办理减免税备案事宜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咨询《海关总署关于调整科教用品进口免税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1998]787号)规定,我司属于2007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办理相关减免税备案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根据文号和标题在网止找了好久都没提到具体需要准备什么手续,需要先去哪个部门出具相关核定文件还是直接凭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公告,我司打算进口的是美国安捷伦5957C气质联用仪,这种实验室设备应该是符合规定的吧,谢谢回答!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建议参考下载中心上所列的科教用品类减免税所需材料,提供下列材料: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明、技术中心开户证明、企业成立批复、国家技术中心认定批复。拟进口的是美国安捷伦5957C气质联用仪,由于无法确定是否符合具体科研项目所需设备无法答复。上述问题可以前往关税处减免税科进行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