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南京海关:企业如何监管外供物品,废弃物品

南京海关:企业如何监管外供物品,废弃物品

问题标题:企业如何监管外供物品,废弃物品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国际航行船舶靠港期间办理外供物料,如机械维修工具,日常生活用品等等,我们码头企业作为监管单位,需要对其如何检查?在边防战士在场并同意放行的情况下,又需要我们企业再进行检查吗?还有就是废弃物品回收的问题,回收单位很杂,我们码头企业在何种情况下该放行?你们海关单位是否对其有过相关规定?其是否要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号)规定,“船舶添装或起添船用燃料、物料,船舶间调拨船用燃料、物料、物品、公用烟酒、食品,应当由船舶负责人编制清单报请海关核准,并在海关监管下进行。船方如需卸地处理扫舱地脚和废旧物料,船舶负责人应当书面向海关申请,由接收单位委托有经营权的单位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申报复运出境的垫舱、压舱物料,应当从起卸之日起六个月内运出。不复运出境的垫舱、压舱物料,收货人应当从起卸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一篇:黄埔海关:碘酒,归类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