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 目前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监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联网监管模式,另一种是常规监管模式。常规监管模式是指以合同为单元的监管模式。对联网的监管企业,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制度,而是建立电子账册,取代以合同为单位备案的《登记手册》,进入电子账册的进口料件全额保税,进口料件保税期限从建立起至撤销止,每6个月核销一次,不按合同,按周期对进口料件和出口产品进行滚动核销。联网监管模式比常规监管手续简化、方便。
准予联网监管的企业必须是:
(1)在中国关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加工贸易经营资格,在海关注册,以出口为主的生产型企业;
(2)守法经营,资信可靠,内部管理规范,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
(3)能按照海关监管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并具有被查核功能的数据;
(4)被海关审定为A类管理企业;
(5)有足够的资产或资金为本企业实行联网监管承担的经济责任提供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