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中净重栏不足1千克,填1
问题标题:报关单中净重栏不足1千克,填1,在数量及单位栏中不足1千克也必须填1?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你好,在申报过程中由于产品较轻实际重量为0.84kg,但是在申报过程中海关要求报关单净重栏必须和数量及单位中的申报重量一致,但是这样的话我的手册就会出现超重的问题。之前报过的是在净重栏中申报1千克,在数量及单位栏中申报实际重量0.84kg,但是现在说是报关单添制规范更改了,我看过09年新的报关单添制规范,并没有提到这一条,而且在青岛机场海关可以按照实际重量来申报,请问报关单该项添制谁对谁错啊?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毛重(千克):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净重(千克):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数量及单位:(一)第一行应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