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关于内销问题
问题编号:[106171]
问题标题:关于内销问题
问题内容:关于来料就地转型后如需开展内销业务,基本流程清楚,目前来料厂成品全部转厂出口,后续转型后如有需开展国内业务和转厂出口二种交易方式,是不是手册、成品、仓库都在分开?(即订单分开、成品入库出库都分开、仓库分开)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及其他有关单证,记录与本企业加工贸易货物有关的进口、存储、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出口等情况,凭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并进行核算。具体可查阅《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令》(海关总署第16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海关总署第173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