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征税进口加工设备是否需要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问题编号:[102429]
问题标题:征税进口加工设备是否需要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问题内容:请问:我司当初的设备都是以照章征税的方式用"外资设备物品"的贸易方式进口的自用设备.现已5年.不知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是否需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因海关法规定是自动解除监管).现在我厂想做内销单.不知对设备监管方面有什么规定?当初是照章进口的,若不办相关手续,可否利用该设备生产内销产品?到期后的设备在每年的业务报表中还是否需要申报?(本人的理解是虽照章进口,但是贸易方式非一般贸易,所以应该申报但可以用于内销生产,不知是否正确?)多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以照章征税的方式进口的设备不属减免税货物,无需办理解除海关监管手续。对这类设备企业可根据企业情况自行决定其用途,不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