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货物退回返修
问题标题:货物退回返修
问题内容:由我公司出口的货物,因质量问题,德国客户要求退回维修,退货进我们海关时,需提交什么资料?证明?办理哪些手续?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退运入境,按照“退运货物(代码:4561)”贸易方式申报时,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出口相关报关单证;
2.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
3.买卖双方退货的合同或协议;
4.国税已补税证明(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
5.提单、舱单、发票、装箱单、进出口许可证件等单证。
若货物是入境修理,按照修理物品方式申报入境的,请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了解有关规定。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