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无纸化手册单耗变更
问题标题:无纸化手册单耗变更
问题内容:请教:手册出口通常要分很多次才能完成。以前使用纸质手册时,手册即使已出口过,对于未出口的部分,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向海关申请变更单耗的。可启用无纸化手册后,只要成品状态是“已申报”,系统自动设置不能变更单耗。可企业在实际生产中,确实会遇到实际单耗与备案不一致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多谢指教!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单耗变更或者撤销手续,但下列情形除外:
1.保税成品已经申报出口的;
2.保税成品已经办理深加工结转的;
3.保税成品已经申请内销的;
4.海关已经对单耗进行核定的;
5.海关已经对加工贸易企业立案调查的。如你所述成品已申报出口的,单耗不允许变更,与手册是纸质还是电子化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