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边角料内销

青岛海关:边角料内销

问题编号:[104186]

问题标题:边角料内销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为出口加工区内加工型企业,欲将生产中产生的边角料做内销处理,请问应先报关再补税还是卖后再报关补税?贸易方式应报什么?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
1.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产生的边角料原则上应复运出境。如要出区内销的,应先报主管海关核准。
2.海关按照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的价格计征税款。区内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填写“进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4),运输方式栏填写“9”(其他),其他栏目按有关规定填写。


上一篇:广州海关: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下一篇:青岛海关:进口国家鼓励发展外资项目下的机器设备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