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4186]
问题标题:边角料内销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为出口加工区内加工型企业,欲将生产中产生的边角料做内销处理,请问应先报关再补税还是卖后再报关补税?贸易方式应报什么?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
1.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产生的边角料原则上应复运出境。如要出区内销的,应先报主管海关核准。
2.海关按照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的价格计征税款。区内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填写“进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4),运输方式栏填写“9”(其他),其他栏目按有关规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