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从菲律宾进口水产税率
问题标题:从菲律宾进口水产税率问题内容:请问从菲律宾进口水产(活龙虾,活石班)进口税率2009年执行的是什么税率?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 进口原产自菲律宾的商品如属于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商品的,如纳税义务人在进口时主动向申报地海关申明该货物适用东盟协定税率,并向海关提交了真实有效的Form E原产地证书等单证且符合直接运输规则的,可以享受协定税率。具体商品的协定税率可查询《海关总署关于实施〈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8〕98号)。 若进口原产自菲律宾的商品不属于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商品的,则应按照商品对应的最惠国税率或进口暂定税率从低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