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F通道(放行交单)”(以下简称“F通道”)即放行交单通道,是广州海关针对关区内诚信企业推出的便利通关措施。实行”F通道”管理的企业,其进出口报关单在海关审单时,电脑可根据已设定的参数直接决策为放行交单通道,电脑审过以后,企业可直接持其报关单到放行部门办理交单手续,由现场放行关员对其报关单证进行扣减、批注、签章,如不涉及税费、证件等特别情况即放行货物。
“F通道”主要针对广州海关内诚信企业适用,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评定为广州海关诚信企业:
1、目前适用海关A类管理;
2、从评定年度起,前两年未有走私违规行为记录(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生效为准,违规是指涉证、涉税且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违规行为);
3、从评定年度起,前两年无拖欠海关税款或不履行纳税义务情事;
4、遵守海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海关管理,进出口行为规范;
5、最近一年接受过海关稽查,且稽查结果正常,包括:
(1)企业管理机制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帐册健全,科目设置合理,业务记录真实可信,仓库管理制度健全,出、入库单等实行专门管理,帐货相符);
(2)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如实申报,依法纳税,依法使用、处置海关监管货物);
6、从评定年度起,前两年在各地商务、工商、税务、外汇、银行等部门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7、上年度进出口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或进口税款入库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广州海关诚信企业资格有效期为自评定之日起一年。
海关总署“红名单”企业自动成为当年度广州海关诚信企业。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关于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评定和公布规程(试行)》
《广州海关对诚信企业实施便利措施的办法》
《广州海关对诚信企业实施便利措施的操作规程》
《广州海关对诚信企业进出口货物实施“F通道(放行交单)”通关方式的标准化操作指引》
办事程序 1、诚信企业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成功后,可根据现场POP公共服务系统屏幕的提示到放行环节交单。
对涉税报关单,企业可根据现场实际的情况在税费环节办理交单手续,企业缴纳税费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放行环节关员批注有关单证后,如无查验要求,货物即可放行。
注意:出现以下情况的货物不得通过”F通道”放行:
(1)根据情报必须查验的;
(2)通过风险分析涉嫌重大走私违规行为的;
(3)上级海关指令要求实施重点查验的。
办事机构义务 1、审单中心负责审核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实施报关单外转或布控。
2、现场海关负责办理纸质报关单证审核、税费征收、查验布控、现场放行作业、报关单证明联签发等手续。
办事机构广州海关审单中心
广州海关各隶属海关
(因F通道货物的通关为诚信企业货物通关办理手续,要求确保通关高效率,故无时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