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代码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应选择填报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货物的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按《加工贸易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外商投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残次品、半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因换料退运出口及复运进口的,填报与《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相应的退换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加工贸易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加工贸易手册》的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加工贸易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8、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和副产品内销,进口报关单应填报“(来料或进料)边角料内销”。
9、加工贸易料件或成品放弃,进口报关单应填报“(进料料件或成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