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编号:Z2007-0055
商品税则:8443.3229
商品名称:生产型黑白高速数字打印设备
单色生产型高速打印机
商品描述及归类决定:Nipsonvarypress200生产型黑白高速数字打印设备,设备规格:长3310毫米,宽1600毫米,高1720毫米。技术指标如下:干燥墨粉,磁性成像,低温闪光固化,分辨率600×600dpi(从480到600dpi可调),打印介质可为纸张、合成材料、金属箔、塑料卡、孔材等,打印速度最高50米/分钟、无级变速,打印幅面最大470毫米。工作原理:输入的数据信号通过磁头在磁鼓的表面形成潜像,磁性电子油墨与潜像接触,显影后得到影像,再通过高电压转印方式把磁性电子油墨从磁鼓上转印到打印介质上。适用对象:防伪标签、物流、邮政、银行保险的批量印制。
该商品用于在纸张、合成材料、金属箔、塑料卡、孔材等介质上打印,符合税目84.43的商品描述。该设备需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使用,最大打印幅宽为470毫米,打印速度最高为50米/分钟(约合168页A4纸/分钟)。根据海关总署2006年第75号公告附件:税则税目调整表对数字印刷设备与计算机用打印设备的归类规定,印刷幅面大于A3(297毫米×420毫米)或印刷速度大于60页/分的喷墨、激光印刷、打印设备统一归入能“与计算机或网络连接的数字印刷机”。由于其工作方式为磁性打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43.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