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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如何对异地加工贸易进行管理

一、什么是异地加工贸易?
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
二、企业应如何办理异地加工合同备案?
经营单位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主管海关提出异地加工申请,同时交验其所在地外经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企业所在地外经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双方签定的"委托加工合同"。
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审批同意后,将"申请表"与"加工贸易业务批准书“;、"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一并制作开封,交经营单位凭以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加工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异地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备案应提供的单证如下:
"生产计划(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
已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一份;
对外正式签订的"加工装配合同"一式三份;
已盖企业印章的空白《登记手册》一本;
经海关核实并盖章确认的《加工装配基本情况登记手册》一本;
合同中涉及限制类商品的应提供"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备案审价表"一份;
合同中如涉及"铝箔、菲林、夹板、不锈钢"四种原料的进口,须提供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实并盖章确认的审价表一份;
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制作的关封(包括经营单位提供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请表")以及委托加工合同各一份;
经营单位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三、开展异地加工贸易应注意哪些问题?
开展异地加工贸易应注意下列问题:
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业务,双方须签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合同"。
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不得将保税进口料件转卖给加工企业。
经营单位不得委托按D类管理的加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
四、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管理类别不同,海关如何监管?
海关对开展异地加工贸易的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如果两者的管理类别不相同,按其中较低类别采取监管措施。如需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的,经营单位应按规定交付备案进口料件台帐保证金。
五、异地加工贸易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走私违规行为或无法正常核销结案的,海关如何处理?
异地加工贸易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走私违规行为或无法正常核销结案的,由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将台帐保证金转税款、罚款。台帐保证金转税额不足的,由加工企业主管海关负责向经营单位追缴。
六、异地加工与委托加工有何区别?
异地加工与委托加工是不一样的。委托加工是指由于加工贸易企业自身不能完成加工出口过程中的某一加工工序,而需将保税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完成,再返回本企业加工成成品出口的发外加工。
七、办理委托加工合同手续应提供什么单证?
办理委托加工合同手续应提供以下单证:
海关核发的合同《登记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货物委托加工申请表"一份;
经主管部门签订的"加工装配合同"一式两份;
被委托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一份;
已预录入的"加工合同变更预申报情况表"一份。

上一篇:企业加工贸易合同的核销应向海关递交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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