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办理外发加工核准的指南

办理外发加工核准的指南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颁布,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04年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二、申请条件:
    1.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
    2.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转卖给承揽企业;承揽企业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至其他企业进行加工。
    三、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经营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
    2.经营企业与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
    3.承揽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关员考试报名
    4.加盖承揽企业印章的生产能力证明;
    5.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海关未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可不提供);
    6.海关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四、办理程序:
    经营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外发加工业务,海关自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准予外发加工的,在《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准予办理”字样并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可视同已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再单独制发受理、许可文书(申请人要求海关出具受理决定书或准予许可决定书的,仍应当依法出具);不批准外发加工的,海关应当依法制发《不予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办理时限:
    自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上一篇:贸易管制概述(进出口贸易管制)

下一篇:保税货物内销的完税价格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