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孙波表示,将以产品质量记录为重点,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质量问题、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实行严格监管,对外发布。
此外,《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准根据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的信用风险,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A、B、C、D四个等级。其中,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很大,企业违法生产经营,且给社会和顾客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为D等“严重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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