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二十年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取得巨大成功,香港与内地经贸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两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一是支持香港对接国家“十三五”规划,深化与香港在发展战略等领域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港澳专章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通过多种形式深化内地与香港在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领域的沟通与合作。
二是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香港抓住机遇谋划未来。构建对应的信息交流平台,进而对“一带一路”所涉及的相关政策信息进行公布与分享。香港企业可通过交流平台发挥自身的研发、管理、物流、咨询等优势,加强与内地企业的合作,共同对沿线市场进行开发与抢占。
三是加强港澳区域与内地合作深度。《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及,在经济支撑带发展过程中,要以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发展动力,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作为主要发展区域,同时向中南、西南、东南亚、南亚等地区进行辐射,带动周围区域的发展。提高前海南沙,横琴三大区域的开发程度,进而在其与港澳合作中发挥先行优势。
四是以大型基础设施作为合作方向,加强港澳与内地之间的交流合作。港澳大桥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各部分工程都已进入收尾阶段。在此过程中,粤港澳三方应共同努力为港澳大桥的后期发展与运营提供助力,保证港澳大桥平稳进入运营阶段。
五是在投资领域加强内地与香港的合作。引导内地资本向港澳流入,让内地企业与港澳企业合作,共同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中占据优势。加强对港澳地区的投资力度,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引导港澳企业来内地发展合作,促进内地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要基于香港融资平台的优势,对其进行合理的引导与推动,加强整体国际竞争优势,同时在资信、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完善与优化,提高企业竞争实力,为香港对外发行债券提供助力。
六是在创业创新领域,加强内地与香港的合作深度。内地与香港在合作过程中,可通过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作为载体,对创业创新资源进行分享利用。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引导内地与香港人才的培养与流动,在创新创业要素、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流转与合作。内地与香港可共同建设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双方基于平等态度进行合作交流,不断拓展合作范围与深度,实现多层面、多领域的合作。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于2006年6月正式签署,这为两地合作提供制度方面的引导与扶持。双方在这之后不断就合作内容与深度签订CEPA补充协议等其它相关协议,促进两地经济深度融合。
CEPA指的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单独关税区香港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其是内地对外签署并实施WTO审议的自由贸易协议的新开端,在内地对外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中,其具有开放度最高、签订时间最早的特征。
内地通过CEPA与香港进行贸易合作时已完全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已基本实现,在贸易投资方面有更多的可能与渠道。
在货物贸易领域,内地于2004年起开始对原产香港273个税目的产品施行不收关税制度,基于CEPA项下,目前内地从香港进口货物规模达105.3亿美元,其中关税优惠规模达58.5亿人民币,香港签发原产地证书达14.7万份。基于零关税政策的落实,为香港药品、纺织服装等产品发展扩大优势,除传统优势产品外,机电及光学等新兴产品受此影响也获得较多成就。
在服务贸易领域,以世贸组织成员承诺和目前开放的政策为基础,内地加大对香港的开放力度。内地与香港于2015年末签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其为全境范围内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的开端,提高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程度,该协议的签署表明内地全境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已基本实现。
内地与香港基于《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相关服务部门成立数量已达153个,其中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服务部门有160个,占比达95.6%,实现国民待遇的部门共有62个。共有120项限制性措施针对负面清单。正面清单涉及诸多领域,包括跨境服务、电信、文化等,其中有183项开放措施完全针对香港。在此期间,累积开放的香港个体工商户行业数量共有135个。由此可知,内地全境对香港在贸易服务方面给予最大化支持与优惠,在内地与各国及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当市场准入措施强于CEPA时,其均被引入到香港中,进而始终保持对香港的最高开放水平。
内地与香港基于CEPA开展相关的贸易活动,促进贸易投资的深入发展,提高法律法规透明度,在商品检验检疫、产业合作、教育合作、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等10个领域内达成深入合作。
一是引导国际金融组织在香港设立代表处等相关机构,促进香港国际金融的发展。国际清算银行(BIS)在政府扶持下,在香港设立亚太代表处,进而为香港与亚太央行的合作建立便捷的渠道。基金组织于2000年在香港建设驻华代表处香港分处,将香港与国际国币组织进行更密切的关联。同时,香港于2017年加入亚投行,是非主权国家经济体加入该组织的开端,香港在此基础上可引导亚投行在香港成立财资中心。
二是从政府组织与合作机制上看,内地对香港提供极大的支持。在香港正式回到祖国怀抱,成为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后。国家一方面允许其以中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身份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另一方面基金组织中的办公人员的名额分给香港金管局一个,让香港能够充分掌握基金组织的实际情况,而且也能参与到各项决策事件中。
东盟与中日韩(10+3)属于合作机制,其中只有主权国家有权列席。但中央政府也给香港提供了机会,让其参加到合作之中。中央政府还做出很多大力支持香港的决策,如2009年,CMIM中就有香港的参与,中央许可香港用单独货币当局的身份去参与合作。如今,香港表示会出资84亿,相对于总额度来说,占到3.5个百分点,具有一定的权能。而且香港参与“10+3”,在AMRO执行委员会中任职,负责的工作较为重要,这对香港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更有利。
一是政策沟通。两地(香港和内地)间应就双方政策进行协商和交流,保证两地政策不相冲突,为香港银行入驻内地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经济基础,使其能够良性运营。
二是做好风控。由于全球经济发展不景气,两地经济增长也有所回落,对金融业来说出现风险的概率较高。为此,两地更要在信息上互通有无,政策要及时沟通,以便及时发现苗头,设计风控预案,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三是业务合作。金融合作升级,两地互相设立金融机构,香港银行积极布局内地发展计划;内地也在筹划在港的发展方案,双向之间实现良好的互动。
概括来讲,两地金融监管部门也联合行动,使经济金融迎来较大发展,凸显了香港银行的作用,增强其话语权,为内地民众带来较大的信心,对该银行在内地的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使香港国际金融的地位得以稳固和强化。
结合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实况可知,其中有香港的参与,使粤港服务贸易向自由化方向过渡,一是针对该自贸区的区位及实际情况,在CEPA中添加相关政策;二是使粤港之间的各要素能够有效流动起来,扩大粤港检验检测结果互认范畴;三是创新粤港标准互认机制;四是设计并签订针对该项目的专责小组合作协议;五是粤港金融的合作方向和空间还能拓展,力求达成“四个跨境”;六是共同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与香港共建国际仲裁中心;七是深化粤港人才交流。
基于这两年的发展数据发现,有不少香港人员投资广东自贸试验区,得到香港各界人员的好评,而且该区的建设工作正在如期推进,成效显著。到2016年年末,香港资金直接投资项目数量及其投资额分别是4341个与660亿美元。很多银行及其优秀香港企业入驻该试验区,如汇丰、周大生等,这些企业在广东的发展成效都很不错,拥有大量客群;值得一提的是,试验区中还发现了青年创业团,超过100个,该试验区的魅力可见一斑,而且也意味着此试验区办的很成功,达到预期效果。
总体来看,“背靠祖国、面向世界”为香港高效发展的关键,在祖国的大力支持下,其国际社会的影响力、话语权和地位显著提升,同祖国内地之间实现双向互动,祖国为香港的持久稳健发展提供内在驱动力。
由于香港农副产品与民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相关,而且还和民众的生活追求以及幸福感提升有所关联,中央政府对其尤为关注,强调各部门要做好该方面的工作,统筹部署好农副产品产品的供应、品质、市场运作。而且内地未雨绸缪,设有专门供应香港的农副产品基地,这些产品需要达到国家的检验标准后才能在香港市场流通,所以品质上有保障。
香港自从正式回归,成为我国的一部分后,就一直根据中央的安排来统筹部署农副产品供应问题,同内地的合作一直很稳定,使得香港市场良性运转,有效地保证了香港市场的稳定供应和市民的消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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