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①香港既是亚洲的创新中心,亦是亚洲的商业、贸易及金融中心。
香港经济以对外贸易及开放为主,参与多边、区域、诸边及双边贸易协定,保障、维持及改善香港货品和服务进入外地市场的机会。
香港奉行自由企业和自由贸易的经济政策,除却一些在最广泛含义下的经济计划外,香港政府并没有规范性的经济计划。
香港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适当而稳定的体制,使工商业活动可在最少干预的情况下有效地进行。
香港的主要服务行业包括批发、零售、进口与出口贸易、饮食及酒店业。2006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香港总就业人数的86.3%。
背景介绍②
根据2006年货物贸易统计数据,香港使用的货物主要是来自进口,进口货物除了供本地使用外,大部分是作转口之用。
90年代,香港经济经历重大的结构转型后,服务业在香港经济中的地位变得十分重要。
根据2005年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服务业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90.7%。
PART 1)专业及政策导读对外贸易的简述
香港贸易现状
对外贸易关系
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关系
01 什么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亦称“外国贸易”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
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
02 香港贸易现状香港进出口贸易公司擅长采购不同类别的产品,包括原材料、机器和零部件及各类消费品。
香港采购活动可分为三大类:(1)采购香港生产的货品
(2)采购世界各地的货品供转口用
(3)从一个国家采购货品直接运往第三地,无须经过香港
香港贸易公司的进口业务主要是以代理或经销的形式从事分销。
随着中国内地的贸易支援服务日渐发展,贸易公司进行离岸采购货品再在国际市场销售的趋势,正与日俱增。
03对外贸易关系香港特区在处理双边和多边对外贸易关系方面,都
拥有充分自主权。《基本法》订明,
香港特区是单独的关税地区,可用“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定。
在奉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大前提下,香港特区发展对外贸易关系的方向,是确保特区在海外市场的贸易权益获得保障,并且履行有关的国际义务。
近年来的庞大贸易总额及高质素出口产品,是香港商贸佳绩的明证。以下列举三个贸易合作:
香港参与世贸组织
世贸组织(WTO)在1995年正式开始运作,其前身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香港是世贸的创始会员,积极参与其事务。
世贸组织设立了一个公平、可靠并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制度,涵盖范围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合组织(APEC)于1989年成立,目的是提供一个地区论坛,让各成员政府就经贸事宜展开高层次对话和合作,涵盖
贸易投资自由化、
贸易投资便利化和
经济技术合作三大工作范畴。
香港与亚太区的经济关系密切,在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
作为亚洲太平洋经济体系的主要一员,以及区内重要的服务业、金融和贸易中心,香港特区一直在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
海关合作
香港一直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的活动。
该组织由世界各地海关机关组成,旨在协调和统一成员之间的海关程序,从而提高各地海关的工作成效并促进贸易发展。
2000年7月,香港海关当选世界海关组织代表亚太地区的副主席,任期一年。
在促进亚太区海关联络及合作、遵从贸易法规与便利商贸、推行改革及现代化、培训人员、提倡诚信和发展人力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04 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关系中国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内地广泛的巿场开放承诺,以及根据世贸协定对内地产品输往海外巿场的保障,将为香港带来巨大的商机。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中国内地与香港于2003年签订的
首项自由贸易协议,多年来内地和香港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扩阔CEPA的内容和范畴,目前涵盖
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
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四大方面。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香港官方英文名称:Mainlandand Hong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缩写CEPA。
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图源:《十分新闻》
《安排》是一个共赢的贸易协议,为内地、香港与及外国投资者带来新的商机。除内地禁止进口的产品外,所有原产自香港的产品均可享有零关税优惠进口到内地。
对香港来说,《安排》协助香港商界开拓内地市场的庞大商机。
对内地来说,《安排》让香港成为内地企业「走出去」的最佳跳板,加速内地与世界经济的接轨。
在服务业领域,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提供佣金代理和批发服务,以及设立独资对外贸易公司。
PART 2 在香港设立贸易公司的优势在香港设立贸易公司的优势众多,在此主要列举3个,更多详见文末链接。
01. 外汇交易自由
香港无外汇管制,因此资金可相对自由进出香港而不受限制。对于个人外贸创业, 注册香港公司优势多。
以香港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可以在香港或大陆开设外币账户收外汇,一般通过买单出口(有资质的货代可以帮您基本解决出货/报关/商检方面的问题)。
以香港公司名义做生意,可以申请外贸网站会员或者参加境外展会,用公司名义接收T/T(电汇),L/C(信用证)和开具发票。
由于
香港公司属于境外企业,在国内政府部门没有任何登记备案,因此一般不能公开在国内开展内销业务,不能用香港公司名义报关和申请出口退税。
需要委托货代或其他外贸企业协助报关、商检,有一点局限性,不过由于香港公司运作成本低,管理简单,依旧深受许多外贸人的青睐。
公司成立后,您可以在国内一些银行开立
离岸账户或者在香港开立本地账户。
有了这个公司外币账户,可以方便收取国外客户给的货款,公司账户收取款项
没有金额限制。
公司账户的外汇还可
自由转出,不受国内外汇管制,例如转给国内供应商的外汇账户,或者转到国内私人账户。
因为国内私人账户是受到外汇管制的,因此香港公司账户转私人账户的时候,需要控制金额(最好每次转入不超过1万美金)。
私人账户收到款项后,可以将资金结汇成人民币提现,不过每个居民每年的结汇额度目前只有5万美金(也就是每个居民每年只能换取34万元左右的人民币),不能结汇的部分只能提取外币出来。
02 税收优惠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并无设置任何贸易壁垒,进出香港的货品无须缴付关税,只向本地制造商或烟、酒、甲醇和若干碳氢油类进口商征税。 而且,离岸经营可以申请海外利得免税。
下面,用香港公司和深圳公司的具体案例,做个更直观的对比:
假设小明做进出口业务,在香港成立了一家香港公司,营业额100万港币,2019/20年度应评税利润,也就是净利润10万元港币。
香港公司利得税的纳税额是
10万*16.5%=
16,500港币,按照2020年2月底香港政府刚刚发布的
减免利得税政策,应纳税额低于2万港币,可以
直接免缴。
如果小明选择在深圳成立一家内资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营业额90万人民币,那么他需要交纳税款=13%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
深圳公司整体纳税额是
90万*13%+10万*25%=
14.2万元人民币,(这其中还
不包括其他的附加税)。
03 政府资助
由香港政府资助的「BUD专项基金」及「市场推广基金」的进一步优化措施已于2020年4月9日实施。
在「BUD专项基金」方面,每家企业用以推行内地项目和其他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的经济体推行项目(各200万元累计资助)的
地域使用区分已经取消。企业能灵活运用合共400万元的资助上限。
此外,企业如参与由政府有关机构或有良好信誉及往绩的展览商举办的虚拟展览,亦可受惠于「BUD专项基金」和「市场推广基金」下的资助
具体详情可从以下方式了解:
①BUG专项基金
https://www.bud.hkpc.org//index.html②市场推广基金
https://www.smefund.tid.gov.hk/tc_chi/emf/emf_objective.html更多香港身份申请攻略和时事热点,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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