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个自由港,香港物流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无需缴纳进口关税,也没有关税限制或附加费。此外,没有增值税或一般服务税。但是,有四类商品,无论是进口的还是本地生产的,都需要征税。上述四类产品分别是酒类、烟草、碳氢油和甲醇(详见“应税产品”)。
1、 香港物流进出口报关单
(一)办理香港物流进出口报关手续的法律规定
根据《香港物流进出口规例(登记)》(香港法例第60 章),任何香港物流进出口货物的人必须在进口或出口货物后14 天内向海关提交一份副本。商品。免于报关的香港物流进出口报关单,资料正确、完整。任何不提交所需报关单的人将被罚款。 《香港物流进出口条例(登记)》第三条列举了多项豁免项目,具体如下:
1、 使用直接提单或空运提单运输的转运货物;
2、 中转至其他地方的货物,在过境香港时仍留在同一船舶或飞机上,未转运货物;
三、政府或军队进出境之物品;
4、 船舶自用或船上消费的物资运输,包括船用燃料;
5、 飞机自用或机上消耗的物资运输,包括飞行燃料;
6、 个人行李,包括海关认为非商业用途的香港物流进出口物品,汽车除外;
7、 价值4,000港币以下的包裹;
8、 任何物品——
(1) 纯广告材料,标示清楚,免费提供;
(2) 纯粹是任何产品的样品,有明确的标记,并且海关认为该产品是为宣传相关产品而免费分发的;
(3) 任何价值低于1,000 港元且符合海关推广相关产品的产品的样品;
(4) 只作展示用途而进口的物品,而海关相信该物品展示后会出口,不会在香港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五)出口展示品,并让海关同意展示后进口;
(六)按照上述(五)项规定陈列后出境再进口的物品;
(七)取得临时进口许可证并按规定香港物流进出口的物品;
(8) 只为体育赛事而进口的物品,而海关相信该物品将在赛事结束后出口,不会在香港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9) 仅用于体育赛事出口的物品,且海关认为该物品将在赛事结束后再次进口;
(十)出口用于体育赛事的物品,按照前款第(九)项规定再进口的;
9、 本地持牌或注册的渔船直接从捕捞地点运送咸水鱼到香港,包括可食用的甲壳类、软体动物和其他类似贝类;
10、 个人礼物,收礼人无需支付;
11、 废旧集装箱,属于:
(一)香港物流进出口频繁;和
(2) 纯粹用于香港物流进出口货物。
12、 主要办事机构在香港以外的提供国际航空服务的航空公司香港物流进出口的飞机零部件。但是,这些零件或零件应用于以下目的:
(1) 修理或保养公司自有或租赁的用于国际航线的飞机;或者
(2) 与其他相同性质的非营利性航空运输代理机构交换其他航空器部件或用于同一目的的部件;
13、 提供国际海运、空运服务且主要营业地点在香港以外的运输公司进口的任何商品。但是,这些物品必须作为并实际用于修理和维护代理管理的运输箱,并且此类运输箱用于国际海运和空运服务;
14、任何国家合法流通的纸币、硬币;
15、所有广播电视制作、传输设备和专门改装的广播电视车辆和设备,以及:
(1) 产品、车辆和设备由在香港以外设立的人或居民拥有和进口;和
(2) 使海关确信产品、车辆和设备在出口前已准备好在香港使用;
16、 香港物流进出口时用作运输工具的任何运输工具。货物作为货物或商品的一部分进口或出口的情况除外。
(二)香港物流进出口报关分类
有六类
1、 非食品进口报关单(表1)
2、 香港香港物流进出口产品分类(协调制度)附录1所列食品的报关单(表格1A)
3、 出口/再出口物品的出口/再出口报关单(香港制造的服装和鞋类除外)(表格2)
4、 《工业训练(制衣业)条例》(第318章)附表(Form 2A)所列的港产成衣及鞋履出口报关单
5、 进口报关单(免除报关费的物品)(Form 1B)
6、出口报关(免收报关费的项目)(表格2B)
(3) 如何提交香港物流进出口报关单
1、 直接电子报关服务
报关单必须通过以下政府指定的服务提供者(简称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以电子方式提交:
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商贸”)
在服务商注册后,香港物流进出口货物的货物香港物流进出口商可使用服务商提供的前端服务,如用户软件或在线电子报关单等,以规定格式收集所需信息。连同有效的电子签名,电子申报表可以传输到服务提供商的系统。
如果报关单符合格式要求并被服务商系统接受,系统会向报关人发送“收到消息”,报关单中的电子信息将立即发送到政府的系统。
报关行将结算相关服务商要求的政府报关费和服务商服务费。
另一方面,如果报关单没有被服务商系统接受而需要退回,系统会向报关人发送“错误信息”。在提交报关单之前,必须妥善处理报关单。
香港物流进出口商品的任何人都应该知道,任何在商品香港物流进出口后14天内未提交报关单的,必须缴纳滞纳金并可能被处理。
2、 指定代理纸转电子报关服务
服务供应商亦可透过遍布香港各区的服务代理网络,提供不同的服务,将纸质退货数据转换为电子信息。
任何香港物流进出口货物的人只需在纸上填写一份特定的报关授权表,服务代理将把表格上的完整信息转换成电子信息,通过相应的服务提供商发送给政府。纸转电子信息服务将收取额外服务费。
(4) 所需文件
货物清关需要以下文件:
—— 清单
—— 逮捕通知副本(如适用)
—— 提单、空运提单或其他类似文件
发票——,装箱单
—— 其他文件,如进口许可证、搬家许可证等
2、 应税商品
酒类、烟草、碳氢油和甲醇的香港物流进出口须缴税。香港物流进出口商必须向香港海关申请香港物流进出口许可证。此外,还需要处置/出口许可证(详情请参阅香港海关网站上的“许可证和许可证申请”)。
3、 违禁品
违禁品是指《香港物流进出口条例》(香港法例第60章)及其他香港法例禁止或管制的物品。香港物流进出口商拟进口违禁品,必须事先取得进口许可证、许可证或证明书。
禁运物品包括危险药物、制造危险药物或精神药物所必需的化学品、枪支弹药、战略产品、药品、药物、放射性材料、辐照设备、无线电传输设备、濒临灭绝的物种、动植物、昆虫、消耗臭氧层的物质、纺织品、毛坯钻石和某些食物。 (更多信息,请参阅香港海关网站上的“违禁品”)。
四、转运货物豁免许可程序
根据工商部采纳的某些条件,所有在《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计划》下注册的船公司、运输公司、航空公司及其指定代理人都无需申请以下类型的转运香港物流进出口商品许可证:
香港法例第138 章第2 节定义的药剂制品和药物,但香港法例第134 章第2 节定义的危险药物除外,《药剂业及毒药条例》;
香港法例第549 《危险药物条例》 章第2 节定义的专利中药,以及表1 所列中药材和表2 所列五种中药材,即:攀枝花、附子、附子首乌、魏灵仙、龙胆;
香港法例第296章附表A 《中医药条例》规定的大米;
列于第60 章附属法例A 《储备商品(香港物流进出口及储备存货管制)规例》 附表1 第I 部分的冷冻或冷冻肉类和家禽;和
香港法例第60 章附属法例A 《香港物流进出口(一般)规例》 附表1 第I 部分和附表2 第I 部分规定的毛坯钻石。
有关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计划的详细信息,请联系商业和工业部的舱单验证分部。
5、文件审核
香港海关检查文件(如舱单),必要时进行货物检查,并实施香港物流进出口货物管制。货物检验是在抽样的基础上进行的。选定的货物将被扣留,货物将由海关官员检查。
(1) 进口
如果一批上的货物被香港海关选中进行货物查验,进口商及其代理人可以向船公司、航空公司和承运人咨询有关清关手续的信息。或根据进口表格向香港海关查询:
(2) 出口
如果一批上的货物被香港海关选择查验,一般会在出口商或其代表、货车司机或运输公司代表、航空公司代表面前进行查验和承运人;如有任何查询,请按出口表格致电香港海关办事处:
6、 个人行李香港物流进出口清关
(1) 手提行李
入境香港的旅客须在入境时向海关官员申报免税、违禁商品或超过烟酒免税优惠的进口商业商品的数量。进口关税超过烟草和酒精免税优惠的商品需缴纳税款。进口禁运物品,在进口货物时必须出示相关的进口证明、许可证和证明(更多信息见香港海关网站“旅客须知”)。如果旅客携带的货物为商业或商业用途,旅客必须向海关提交进口报关单(详见“香港物流进出口报关单”)。
禁运物品管制介绍包含在小册子“入境旅客的违禁/管制产品信息”中。该手册可在各个海关移民站获取。
离港旅客在离境时必须向海关官员申报违禁物品或商业出口商品的数量。出口违禁物品需要相关的出口证明、许可证和证明(详见香港海关网站“旅客须知”)。如果旅客携带的货物是用于商业或商业目的,旅客必须向海关提交出口报关单(详见“香港物流进出口报关单”)。
2、 行李分发
以香港物流进出口货物形式运输需要报关的个人物品时,相关报关手续及所需文件同上述货物报关手续。
如果分装行李中有免税品,则不得享受烟酒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