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运输危险因素评定
评定规范: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橘皮书)
《危险品规则》(IATA DGR)
《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规范)等
评定范畴: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中要求的9类危险物品:
*1类:爆炸品
*二类:汽体
*三类:易燃物
*四类:易燃固体,便于起火的化学物质,遇水后释放出来可燃气体的化学物质
*5类:还原性化学物质和有机化学氮化合物
*六类:性和传染性化学物质(运用公共资源)
*7类:放射性元素(仅做放射性物质活跃度及其表层辐射源水准己知的货品)
*八类:腐蚀化学物质
*9类:杂类危险物品(不做在高温下运送或递交运送的化学物质及转基因水稻微生物菌种和转基因水稻植物体)
管理中心具有《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安总厅管三函〔2014〕69号)中要求的物理学危险因素评定的工作能力,对评定结果的合理性、准确性承担,并可以担负相对的法律依据。
评定规范: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或GB等相对规范
评定试品类型:
1、物2、可燃气体3、大气气溶胶(喷雾剂)4、空气氧化气体5、充压汽体6、易燃物7、易燃固体8、自反映化学物质和化合物9、起火液体10、起火固态11、自热化学物质和化合物 12、遇水后释放可燃气体的化学物质和化合物13、还原性液体14、还原性固态15、有机化学氮化合物16、电化学腐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