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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重点

第一章 导论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1.国际贸易:世界各国之间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使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2.对外贸易vs.国际贸易

对外贸易: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从一个国家角度)。

国际贸易:从国际范围内考察国与国之间货物与服务的交换。(国际贸易〉对外贸易)站在世界角度

3. 对外贸易额vs对外贸易量

对外贸易额(值):一国或地区一定时期进出口总额构成,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

国际贸易总额:世界出口总额

世界各国在统计商品进出口额通常是:出口额按照FOB,进口额按照CIF

(世界出口总额小于进口总额)

对外贸易量:剔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单纯反映对外贸易的数量规模

对外贸易量=对外贸易额/进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对外贸易额/(本期价格/基期价格)

4.总贸易体系vs专门贸易体系

是指国家进行对外货物贸易统计所采用的统计制度

总贸易体系(一般贸易体系):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专门贸易体系(特殊贸易体系):经过结关(关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5.直接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

转口贸易:消费国和生产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活动,对消费国是间接进口,对第三国是转口贸易。

过境贸易:指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

6.货物贸易vs服务贸易

货物贸易《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10类

0-4初级产品 5-8制成品

0: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1:饮料及烟类

2:燃料以外的非食用原料

3:矿物燃料、润滑剂及有关原料

4:运植物油脂及蜡

5: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化工产品)

6: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7:机械及运办理设备

8:杂项制品

9:其他

服务贸易:三类(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其他商业服务)

世界贸易组织列出的服务行业包括以下12个部门:

商业、通讯、建筑、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娱乐、运输、其他

7.贸易差额(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之间的差额)

出口总额 >进口总额 贸易顺差 (出超) 出口总额 <进口总额 贸易逆差 (逆差)

8. 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结构

进出口贸易中各类货物的构成(一国角度/世界角度)

可以反映出一国或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出口结构=出口货物总额/进出口总额

进口结构=进口货物总额/进出口总额

9.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构成):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地位,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

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和贸易政策的影响。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表明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国家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地位。

10. 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系数)计算题

对外贸易依存度的计算:对外贸易依存度=该国对外贸易额/该国的GNP(GDP)

对外贸易额(进出口额)同该国GDP/GNP比重,反映一国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

受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拥有状况、对外经济政策、国内市场容量一样







第二章:国际分工与世界市场

一、影响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主要因素

1、社会生产力是决定性因素

2、自然条件是基础

3、资本流动是国际分工向广度、深度、多层次发展的重要力量

4、上层建筑可以推进或延缓国际分工的形成和发展

二、国际分工学说

1、亚当。斯密---绝对成本说

亚当斯密是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创始者。代表作《国富论》

2、大卫。李嘉图---比较成本说

内容:进一步发展了绝对成本说,他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要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生产优势最大或劣势最小的产品,然后通过国际贸易,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总量将增加,由此形成的国际分工对贸易各国都有利。(两利取其重,两劣取其轻。)

3、赫克歇尔-俄林---要素禀赋说(H-O理论)

结论:每个区域或国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体系中应该生产和输出丰裕要素密集的商品,输入稀缺要素密集的商品。

该理论还分析了国际贸易对要素价格的反作用,说明国际贸易不仅使国际间商品价格趋于均等化,还会使各国生产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即要素价格均等化原理。

4、里昂惕夫反论

里昂惕夫利用投入-产出法对美国的对外贸易计算。美国参加国际分工是建立在劳动密集型生产专业化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资本密集型生产专业化基础上。

1)劳动熟练说

2)人力资本说

3)技术差据说

4)产品生命周期说

弗农把新产品的生命周期划分成3个阶段:

产品创新时期(技术密集型)、产品成熟时期(资本密集型)、产品标准化时期(劳动密集型)

5)需求偏好相似说:用国家之间需求结构相似性来解释工业制成品贸易发展。林德认为影响一国的需求结构的主要因素是人均收入水平。

6)产业内贸易说:美国经济学家格鲁贝尔等人在研究共同市场成员之间贸易量的增长时,发现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大量属于产业内的同类产品的贸易。

三、世界市场形成的标志

1、多边贸易与支付体系的形成

2、国际金本位制度和世界货币的形成

3、形成比较完备的世界市场运作机制

4、商品种类的多样化和大宗贸易的增长

四、世界市场价格的决定:供求关系决定世界市场价格

影响供求关的主要因素

1、垄断

2、经济周期

3、市场结构

4、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

5、商品销售中的各种因素

6、自然灾害、政治动乱及投机等







第三章 对外贸易政策及理论依据

一、重商主义:

产生于15-17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

早期的重商主义(重金主义):(多输出、少输入,最好是不输入)

其理论的主要观点是货币-金银是唯一的财富任何商品输入都会使货币流出,减少本国货币拥有量,从而减少本国的财富。采取的措施是禁止货币出口,由国家垄断所有的货币交易,要求外国人来本国进行贸易时,必须将其销售货物的全部款项用于购买本国的货物。-------货币差额论

晚期的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允许贸易,但必须是出口大于进口,保持贸易顺差。--------贸易差额论

重商主义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早期为重金主义或称货币差额论,晚期为贸易差额论

二、.自由贸易:

形成于资本主义竞争时期,始于经济最发达的英国。自由竞争时期自由贸易理论的主要观点:自由贸易可以形成互相有利的国际分工;扩大国民的实际收入;自由贸易可以阻止垄断,加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自由贸易有利于提高利润率,促进资本积累。
三、保护贸易:

保护贸易其理论依据是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论。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凯恩斯的“保护就业理论”;70年代中期后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高德莱;发展中国家的保护贸易 理论依据主要是普雷维什的贸易保护论(中心-外围论,贸易条件恶化论)

李斯特保护幼稚产业理论主要内容:




第四章 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

一、关税措施

1、关税的含义和特点
2、关税的分类
-按照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按照征税的目的把关税分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把关税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普遍优惠税
注意:普遍优惠制

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制度。

实施普惠制进口优惠是 联合国的规定。普惠税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进口关税)
普惠制的基本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简述普惠制的三个原则。

①所谓普遍的,是指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

②所谓非歧视的,是指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的待遇。

③所谓非互惠的,是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反向优惠。

普惠制的目的是:增加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率。

3、关税的分类: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选择税和技术性关税

二、非关税措施
1、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进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出口国家垄断国内税进口最低限价制和禁止进口进口押金制海关估价制进口商品征税的归类技术性贸易措施。共十二种


1)进口配额制(绝对配额、关税配额)
绝对配额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这个额数后,便不准进口。

关税配额的含义是指:对关税配额内的进口商品征收低关税,对关税配额外的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
2)"自动"出口配额制:由出口国家直接控制某些商品对特定国家出口的贸易限制行为称为。

与进口配额制区别,其实“自动”是被动的,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

-进口最低限价制和禁止出口
3)进口押金制
4)海关估价制 :按照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海关估价协议》,海关完税价格可以是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相同商品的成交价格 、类似商品的成交价格、倒扣法、计算价格法、合理办法

5)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法规和标准、质量认证和合格评定程序、关于卫生检疫的规定于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

三、贸易促进措施

鼓励出口的措施: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出口补贴、商品倾销(三种类型及其特点)、外汇倾销和促进出口的行政组织措施、其他措施(外汇分红、出口奖励证制、复汇率制和进出口连锁制)
1、简述出口信贷的主要特点。

①贷款必须联系出口项目,即贷款必须全部或大部分用于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出口商品。
②出口信贷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其利息由出口国政府给予补贴。
③贷款金额,通常约占买卖合同金额的85%左右,其余10%~15%由进口商先支付现金。
④出口信贷的发放与信贷担保相结合,以避免或减少信贷风险。
  -卖方信货是(出口国银行对出口方的信贷)  

-买方信贷是(出口国银行对进口方的信贷)
2、出口补贴
3、商品倾销

简述倾销的三种类型及其目的和特征。

①偶然性倾销。这种倾销通常是因为销售旺季已过,或因公司改营其他业务,在国内市场上不能售出“剩余货物”,而以倾销方式在国外市场抛售。

②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是以低于国内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某一国外市场上倾销商品,在打垮或摧毁了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垄断了这个市场之后,再提高价格。

③长期性倾销。这种倾销是长期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出售商品。
4、外汇倾销

简述外汇倾销的含义及其条件。P148

①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

②其他国家不同量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和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

5、经济特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经济特区措施: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多种经营的经济特区;自由边境区;过境区。

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

出口加工区:以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工业的。

出口加工区脱胎于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采用了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一些做法,但它又与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有所不同

自由边境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区别:自由边境区的进口商品加工后大多是在区内使用,只有少数是用于再出口。故建立自由边境区的目的是开发边境区的经济,因此有些国家对优惠待遇规定了期限。当这些边境区生产能力发展后,就逐渐取消某些商品的优惠待遇,直至废除自由边境区。







第五章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一.概述

贸易条约和协定中所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条款:

含义: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最惠国待遇的种类:
  ①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欧洲式的待遇条款)
  ②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美洲式的待遇条款)
国民待遇条款

 含义:是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企业的经济权利。
国民待遇条款的例外规定: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购买土地权等。

二、种类

1、通商航海条约是全面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其内容相当广泛。  

2、贸易协定是两国或几国之间调整它们相互的经济贸易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

3、支付协定是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它方面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书面协议。支付协定是外汇管制的产物

4、 国际商品协定指某项商品的主要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为了稳定该项商品价格和保证供销等目的所缔结的政府间的多边协定。

经济条款和行政条款是国际商品协定两项主要条款

缓冲存货(锡、天然胶)、出口限额的规定(咖啡)、多边合同(小麦)、出口限额与缓冲存货相结合的规定(可可)

商品综合方案:目的是解决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价格长期疲软,贸易条件恶化的问题










第六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

1、地区经济一体化按照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分六种类型,

2、欧盟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特点:开放性、灵活性、多层次性、渐进性。

二、地区经济一体化理论
1、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贸易扩大效应、可以减少行政支出、可以减少走私、可以加强集体谈判力量。

①贸易创造效应,由生产利得和消费利得构成。关税同盟成立以后,在比较优势基础上使生产更加专门化,这样,关税同盟某个成员国的一些国内生产品将被其他成员国生产成本更低、价格更低的产品取代。

②贸易转移效应,关税同盟建立前,该成员国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关税同盟建立后,转向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如果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不是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其结果会增加进口成本,扩大消费开支,从而使该国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

③贸易扩大效应。关税同盟建立后,A国国内X产品的价格,无论是在贸易创造条件下,还是转移条件下都比成立前要低。如果A国X产品存在需求价格弹性则A国对X产品的需求会增加,将会使A国的X产品进口数量增加,促进成员国间贸易的扩大。贸易转移效应和贸易创造效应从生产方面形成的概念。贸易扩大效应从需求的角度形成的概念。

④关税同盟建立后,可以减少行政开支。

⑤关税同盟建立后,可以减少走私。

⑥关税同盟建立后,可以加强集体谈判力量。
2.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

①使成员国之间的竞争加剧,专业化程度加深,资源使用效率提高

②获取规模经济

③刺激投资

④促进技术进步

⑤提高要素的流动性

⑥加速经济增长
3.共同市场理论:代表人物是西托夫斯基和德纽。

大市场核心是①扩大市场才可获得规模经济②市场扩大带来的竞争加剧将促进规模经济利益的实现。
4.协议型国际分工小岛清认为比较优势论可能导致各国企业生产的垄断和集中,影响共同体内部分工和谐的发展和贸易的稳定发展,因而他认为有必要实行一种与比较优势论不同的国际分工原理,即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

5、GATT





第七章 世界贸易组织

1.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48正式生效

2、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总协定中最为重要的原则,这个原则是通过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的;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豁免与紧急行动原则;磋商调解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原则;贸易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实施和透明原则。

二、乌拉圭回合

GATT第八轮谈判史称:乌拉圭回合---成果有:工业品关税大幅度下降方面;农产品贸易方面;纺织品与服装贸易方面(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10年内分三个阶段逐步取消进口数量限制);进口许可证程序方面;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方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服务贸易方面。

三、WTO

1.1995年1月1日,取代GATT

2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P221-223

贸易自由化;P221

非歧视原则;

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可预见性、稳定发展贸易原则;

促进公平竞争原则;

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原则;

区域性贸易安排;

透明度原则,

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
3.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须经部长会议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4.组织机构:部长会议—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每2年召开一次P2265.决策方式:协商“一致同意”的决策方式,只有当无法达成共识时,再以投票表决







第八章 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不仅用来表示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而且还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国际贸易中经反复实践形成的,并经国际组织加以编纂与解释的习惯性做法。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交易双方不具强制约束力,因而,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意识自治”为基础的。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哪三种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版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FOB、CFR、CIF的含义、风险转移点、使用的运输方式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装运港船舷,水上运输;

CFR:成本加运费,装运港船舷,水上运输;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装运港船舷,水上运输。

FOB与FCA的区别

交货地点不同:前者装运港口,后者出口国内地、港口;

风险转移界限不同:前者装运港船舷,后者货交承运人处置时起;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前者水上运输,后者任何方式。

四、价格

1、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2、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3、佣金的计算

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比率

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额

含佣价=净价/(1-佣金比率)







第九章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标的物

一、表示品质的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凭规格、凭等级、凭标准(良好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凭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或牌号、凭产地名称。

二、品名

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1)内容明确、具体,并能反映标的物的特点,切忌空泛、笼统;

(2)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3)选用合适的品名,以利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

(4)在交易中,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的词句,都不应列入品名条款。

三、国际贸易中一般采用哪些方法来说明商品计量单位

按重量计算、按数量计算、按长度计算、按面积计算、按体积计算和按容积计算。

四、重量的计量方法

毛重(价值较低的产品)

净重(按重量计价的产品,是最常见的计量方法)

公量(生丝、羊毛、棉花) 公量=干量+标准含水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理论重量(固定规格形状)

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

五、商品包装的种类

运输包装、销售包装、中性包装和定牌四种。

六、各类运输包装的标志的概念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指示性标志:指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货物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的标志;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是指在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包装上表明其危险性质的文字或图形说明。

七、我国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机构是哪些

国家商检局和设在全国各地的商检局。







第十章 国际货物运输

一、海洋运输:班轮运输、租船运输(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

班轮运输的特点

(1)航行时间固定,航行线路固定,航行港口固定,航行运费固定;

(2)由船方负责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外支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4)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

班轮运费的计收标准

(1)按货物毛重w计收运费;(2)按货物M体积计收;(3)按重量或体积计收;(4)按商品价格计收;A.V(5)按货物的件数计收;(6)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议定。(7)按货量的重量、体积或价值三者中最高来计W/M or A.V

海洋运输的优缺点

优点: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缺点:易受气候影响,风险较大,运输速度慢。

二、其他运输方式的特点

铁路运输: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小,能保证全年运行,运输能力大,速度快,连续性强,运转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小,办理铁路货运手续也比较简单;

航空运输:运输速度快,货运量大,且不受地面条件的限制等优点;

邮包运输:“门到门”的运输性质,手续简便,费用也不高;

国际多式联运:把海陆空各种传统、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联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公路运输:机动灵活,货物损耗少,运送速度快,可以实现门到门运输,但运输能力小,运输能耗很高,运输成本高;

内河运输:在运输和集散进出口货物中起着重要作用。

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关于分批装运和转船的规定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有相反规定,可准许分批装运。但买卖合同如对分批装运不作规定,按国外合同法,则不等于可以分批装运。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防止交货时发生困难,原则上应明确在出口合同中订入“允许分批装运”为好。

四、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五、海运提单的主要种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可转让)

(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

(5)其他种类提单:集装箱提单、舱面提单和过期提单。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保险的特征:经济性、商品性、互助性、契约性

二、保险的种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可保利益、最大诚信、补偿、代位追偿、重复保险分摊

四、在海上业务保险中,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概念及范围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在海上保险业务中,自然灾害并不泛指一切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而是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以及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同样的,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意外事故也并不包括所有的海上意外事故,它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五、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的范围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六、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部分损失是指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没有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

七、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八、基本险的概念、种类及范围

基本险亦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他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平安险的范围:(1)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性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的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

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九、附加险的概念、种类及范围

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一般附加险有11种,它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渗漏险,混杂、沾污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特殊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卖方利益险,出口货物到港九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罢工险,海运战争险等。

十、保险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IF价=CFR价/(1-加成投保*保险费率)







第十二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




一、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的概念及主要种类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按照有无随附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二、本票、支票的概念

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三、汇付的含义和种类

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它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汇付可分为

电汇(T/T)、信汇(M/T)、票汇(D/D)

汇付的特点:是国际贸易中最早的结算方式、是一种商业信用的支付方式、汇付的应用面较广。

汇付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适应的情形:预付货款、随订单付款和赊销等业务。

四、托收的主要种类

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付款交单、承兑交单)。

五、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六、信用证方式下的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委托人、受益人、议付银行和付款银行。

为什么信用证付款会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主要支付方式

它将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来履行付款,保证出口人安全迅速的收到货款,买方按时收到货运单据。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

七、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是一种独立文件;是单据交易。

八、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

(7)对开信用证

(8)对背信用证;

(9)预支信用证;

(10)备用信用证。

主要结算方式:汇付、托收和跟单信用证是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







第十三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一、检验证书的作用:

1、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2、检验证书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3、检验证书是海关放行的依据;4、检验证书是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

二、交易中引起买卖双方争议的原因有

(1)卖方违约;(2)买方违约;(3)买卖双方均有违约责任。

三、贸易合同中有关索赔期限的起算方法有

(1)货物到达目的港后ⅹⅹⅹ天起算;

(2)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ⅹⅹⅹ天起算;

(3)货物到达买方营业处后或用户所在地后ⅹⅹⅹ天起算;

(4)货物经检验后ⅹⅹⅹ天起算。

四、不可抗力的概念

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事故范围如何在合同中订明

概括式,即对不可抗力事件作笼统的提示;

列举式,即逐一订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种类;

综合式,即将概括式和列举式合并在一起。

?在我国,一般应由哪一机构出具不可抗力证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设在口岸的贸促分会。

五、比较诉讼与仲裁的特点

(1)诉讼不存在自愿问题,仲裁方式既有自愿性的一面,又有强制性的一面;

(2)仲裁比诉讼的灵活性大;

(3)仲裁的费用比较低。

六、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

(1)仲裁协议的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另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2)仲裁协议的作用: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仲裁机构和仲裁委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七、国际商务谈判的过程包括的几个阶段

导入阶段、摸底阶段、报价阶段、磋商阶段、妥协阶段和成交阶段。







第十四章 国际货特买卖合同的磋商和订立

一、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各自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二、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三、有效合同的要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缔约能力

2、合同须有对价或约因

3、合同的标的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第十五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章 国际贸易方式

一、经销

二、代理

三、寄售

四、招投标

五、拍卖

六、对销贸易(易货贸易、补销贸易、互购贸易、转手贸易、抵消贸易)

七、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

八、电子商务

包销的含义和包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销指出口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

包销协议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协议的名称、签约日期与地点;协议双方的关系 ;包销商品的范围;包销地区;包销期限;专营权;包销数量或金额;作价方法。

代理的含义和性质

国际贸易中的销售代理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他向第 三者招揽生产、签订合同或办理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招标投标的含义与适用领域

招标是指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投标人投标的行为。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规定投标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适用领域:国际政府机构、国营企业或公用事业单位采购物资、器材或设备的交易中,而更多地用于国际承包工程。

拍卖的出价方法有哪几类

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和密封递价拍卖。

补偿贸易的概念及种类:

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价款 ,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及利息。大体上可分为三类:直接产品补偿、其他产品 补偿和劳务补偿。




九、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分销渠道的革新:

1、提供了新的消费模式;

2、扩展了分销渠道的范围;

3、电子商务带来分销渠道的扁平化。




十、外贸企业如保利用电子商务:

1、外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寻找国外客户

2、外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宣传推广

3、外贸企业如保构建内外完整的网络模式

4、外贸企业构建外贸业务信息技术管理系统


认定一件事 做好这件事 坚持下去 奇迹就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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