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业务科普之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
保税研发是综合保税区内具有研发设计能力的企业以有形料件、试剂、耗材以及样品等开展产品研发设计的经营活动。区内企业将优惠政策叠加,综合利用研发设备免税及物料保税等政策,降低整体研发成本,增强了科研竞争力。
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或者同时将国内外原料加工后内销或出口。加工制造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同保税物流、保税服务构成了综合保税区最基本的贸易形态。
再制造是指将主体部分不具备原设计性能但具备循环再生价值的入境料件完全拆解,经采用专门的工艺、技术对拆解的零部件进行修复、加工,产业化组装生产出再生成品,恢复或超过料件性能的生产活动。经过“再制造”的产品,可产生新的序列号及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