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作为国家传统惠企政策,一直在默默地自我革新,默默地给外贸企业提供背后的支持。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主体
企业集团
包括
1个牵头企业(高级认证企业)
N个成员企业(母公司、子公司不为失信企业)
开设加工贸易手册、账册
内容
一、保税料件在集团内自由流转使用。
二、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在集团内企业向海关备案的场所自主存放。
三、保税料件符合料件串换监管要求的,集团内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自行串换、处置。经所有权人授权同意,集团内企业可对来料加工保税料件进行串换。
四、集团内外发加工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全工序外发加工免收担保。
五、不作价设备在集团内、企业间调配使用。
举个例子现在很多企业发展到集团化管理,一个母公司下面设立了一个或者多个子公司。集团公司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在做加工贸易。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未适用前:
1.集团A公司手(账)册下有保税原材料,但是订单排满着急出货生产不过来,怎么办呢?
要通过外发加工发到其它公司加工。外发加工要在外发之日起三日内向海关备案(手续一定不能漏下,否则会处罚哟)。
2.集团A公司加工贸易手(账)册下,保税料件充足,但暂时无出口订单;
集团B公司加工贸易出口订单充足,但保税料件短缺,B公司可以用集团A公司的保税原材料吗?
答案:不行!
原因:按照现有加工贸易政策规定,不同公司之间保税料件不能串换。所以上述问题中,A、B家公司只能使用自己购买的保税原料加工成品出口。
3.国际市场行情向好,A公司购入大量原材料,公司仓库库存无法满足,那A公司怎么办?
应当提前到海关申请增加存放场所,经批准后在其他场所存放(一定是要先办手续才能存放,否则也会处罚哟)。
4.如果该集团适用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后遇到上述问题会是什么样呢?
在做好相应记录的前提下,保税货物可以自主存放、流转。
*就是说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在集团内企业向海关备案的场所自主存放。企业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可在同一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进行流转使用。
保税料件自主串换、处置。
*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集团内成员企业。对符合料件串换条件的,企业可自行串换、处置,并留存相关记录。经所有权人授权同意,来料加工保税料件可以串换。
企业进口的尚处于监管期内的不作价设备可以办理设备结转手续,在成员企业间调配使用。
5.这样做的好处是不是很明朗了?
对,在这一新模式下,同一企业集团下的成员企业之间可享受保税料件自由流转、加工贸易货物在备案场所自主存放、外发加工无须备案、不作价设备可调配使用等海关保税监管便利化措施,大幅提高货物流转的效率。
如何才能适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呢?
主体资格“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有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包括牵头企业和成员企业。
可以由集团母公司或者子公司牵头、其他公司参与,向海关申请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试点。
特殊资质牵头企业要为高级认证企业;成员企业不为失信企业;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信息化系统完备,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商品的限制不涉及关税配额农产品、原油、铜矿砂及其精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生皮等对加工贸易资质或数量有限制的加工贸易商品。
办理流程由牵头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相关材料:《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备案表》、所有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出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海关同意实施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凭《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备案表》按现行加工贸易有关规定分别向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手续。加工贸易手(账)册备注栏标注“企业集团”,并注明牵头企业全称和海关编码。企业集团根据自身运营需要,也可由集团内一家企业统一设立加工贸易手(账)册。
成员企业变更增加:牵头企业应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减少:经牵头企业和涉及的成员企业确认,相关成员企业可以申请退出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经牵头企业和所有成员企业确认,可以申请该企业集团退出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