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与履行中外租赁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由于出租人多是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以后再出租给承租人,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承租人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第三,当事人双方应当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如果是约定由承租人购买的,应当明确规定购买价款。
第四,承租人必须按租赁物的性质和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