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发展推动着社会各个领域的进步,格式合同的出现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和社会背景。在简单的商品交换时代,由于商品交换很难形成规模交易,交易合同的订立均需要当事人的具体协商。自由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社会科技与生产力得到飞速发展,社会商品与生产资料得到一定的丰富,格式合同的产生有了物质基础。其后,u201c合同自由u201d成为合同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表现在法律上便是注重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内容,而轻视意思表示的形式,合同自由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就得到飞速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垄断性大企业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公用事业的私营化,19世纪保险业与铁路运输业开始出现了格式合同。20世纪20年代后公用事业广泛地采用格式合同。40年代后,格式合同在商业领域盛行,到了近代我们已经生活在格式合同中了。
格式合同使用简捷,省时、经济,体现了经济生活高速效、低耗费的特点与交易高速度的要求,这是格式合同产生的直接原因。格式合同之所以日益普遍,有三种社会动机:一是法律行为产生或缔约行为的强制性倾向;二是缔约、履行大量地发生与不断地重复;三是以大量生产消费为内容的现代生活关系,使得企业与顾客均希望能够简化缔约的程序。
除此之外,垄断的出现、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地提高也是格式合同产生的重要原因,垄断者用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和优势地位,谋取不公平利益,格式合同成为一种他们手中掌握的最好不过的工具。由此,可以看出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以及社会对交易简洁、省时高效的要求,导致了格式合同的大量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