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中必须明定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
承包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收益的分配方式;
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
违约罚则;争议解决方式;
对承包经营前合营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责任;
清产核资的原则和移交程序、计价办法;
承包的生产指标和利润额;技术更新指标;
企业债务安全线;
承包后对合营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劳动管理、工资、福利、保险;
在承包经营期内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由谁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等内容。
另外,承包合同及其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均须经所承包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
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发包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而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该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发包人不仅为承包人提供土地自然资源,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农机具),而承包人不仅要交纳税金和约定的承包金,还必须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定购任务。按照标的划分,可分为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山林、山地承包经营合同,畜牧承包经营合同,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果园承包经营合同等。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交给承包人即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个人合伙)自主经营,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