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关管理制度
第一节 报关管理制度概述
一、报关管理制度的概念
报关管理制度是指海关依法对报关单位和报关人员的报关资格和报关行为进行审核、批准和监督管理的海关管理制度。对报关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不仅是海关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需要,也是海关完成关税征收、查缉走私、编制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任务的需要。在我国,报关管理制度分为报关单位管理制度和报关员管理制度两个部分。
二、有关报关管理制度的国际公约
世界海关组织(WCO)《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简称《京都公约》)是全面阐述海关管理制度的国际公约,该公约由原海关合作理事会(后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于1973年5月在日本东京制定,1994年开始修订,1999年通过修订后的法律文本。在其制定各项有关海关管理的原则和规范中包括了关于报关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规定纳入总附约第三章 u201c通关与其他海关手续u201d和第八章 u201c海关与第三方的关系u201d的标准条款。其中,第三章 规定了海关手续的申报人报关资格的获取方式及其权利与义务等问题,如规定国家立法应规定有权成为申报人的人应具备的条件;申报人应对货物申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税费的缴纳向海关承担责任;申报人在进行货物申报前,有权根据海关规定的条件查看货物和提取货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