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区对外经贸工作,检查监督国家处经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改革方案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全区对外经贸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在市外经贸局指导下,监督履行在WTO中承担的有关外经贸政策的执行。
n2、组织制定和执行全区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预期目标;制定国际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和出品售后服务;负责外经贸统计工作及其信息发布工作,监测、分析和调节全区外经贸宏观运行状态。
n3、建立我区促进对经贸持续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全区外经贸发展的促进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运用经济手段对外经贸活动进行宏观调节;建立协调制度,牵头组织关贸、税贸、科贸、检(商检)贸、险(保险)贸等协作,参与制订有关税收、信贷、价格等政策的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实施各项协作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推动对外经贸发展环境的改善。
n4、参与制定实施全区吸收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参与制定我区实施办法;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招商引资方案,组织承办全区重大招商活动;跟踪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指导工业开发园区的项目开发和招商活动。
n5、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审批和审核转报;牵头并协调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对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区外商投资的咨询服务工作。
n6、归口协调管理对台港澳经贸工作。贯彻中央对台港澳的工作方针,执行区对台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管理和指导对台经贸,协凋台商投资项目。
n7、负责全区外经贸信息化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区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
n8、按权限管理系统内干部,搞好外经贸人员培训工作。
n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