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经营的主要业务有:
(1)进行所属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企业兼并、拍卖、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企业整体性资产的重大变动事宜。
(2)选定企业的经营者。
(3)明确企业经营国有资产的责、权、利关系,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4)确定国有资产的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资金来源等同题;
(5)监督企业酌生产经营活动,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扣损失浪费,保证所有者权益;
(6)决定国有资产收益,包括收益的形式、数额、缴费方式及收益再投资问题。
除资产管理上实行代理经营外,商业和外贸业也有代理经营。其特点是: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订立代理协议,取得销售权,从而形成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商业和外贸的代理经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企业给予流通企业销售代理权(即特许经营权),流通企业被生产企业选定为某个地区的产品销售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承担市场风险;另一类是流通企业充当市场中介人,按照生产企业指定价格推销商品,根据销售额提取代理费,代理公司不承担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