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是指根据国际惯例,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可以视为未征收国内税的产品,因此进口货物进口后还应缴纳国内税,凡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的应税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我国对进口产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目前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制定政策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海关在进口环节代征。对进口产品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是在增值税、消费税的一般规定上制定的专项税收规定,主要是为了调节国内外产品税收负担的差异,使之能够公平竞争。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应在货物实际进境时,即在纳税人按进出口货物通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放行前一次性缴纳。其纳税环节为报关进口时,纳税地点为报关进口地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