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请成功并批复改革方案的试验区2014年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到现在为止国务院已经先后批准了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这些试验区从主题上分可以分为:开发开放的,比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市的、厦门市的、义乌市的,还有统筹城乡的,包括重庆、成都,还有u2018两型u2019社会建设的,包括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还有新型工业化道路探索的,包括沈阳经济区,还有农业现代化的,包括黑龙江省的两大平原,还有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包括山西省。
此外,国务院还设立多种区别于u201c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u201d的试验区,如金融试验区: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福建省泉州市、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青岛市。2012年3月,国务院设立浙江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和广西东兴、内蒙古满洲里、云南瑞丽市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标志着中国进入新一轮改革时期。2014年 9月1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u201c国务院批复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有关政策u201d,正式同意设立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提交申请未批复的试验区2011年,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改革进入深化阶段,原则性不再接受新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申请。
自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不少地方先后向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申请。到2007年年底,全国共有18个省区市提出申报21个试验区。从申报的时间看,2005年申报4个,2006年申报6个,2007年申报11个。从分布的地区来看,东部地区申报11个,中部地区申报6个,西部地区申报4个,包括:要求列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江苏省苏州市和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台州市、广东省广州国家级开发区、辽宁省大连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郑州市和开封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贵州省安顺市,江西省赣州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等。从总体上看,申请开展试点的地区都紧紧围绕解决制约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力求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和体制机制保障,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2年3月,国务院设立中国首个金融改革试验区,浙江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金融改革试验区是中国新一轮改革的特区。